秦皇岛拼团购房238群(244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238人申请入群

昌黎第二十三批次1号地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和安置方案

发布时间: 2018-12-27 11:10:58

来源: 昌黎县人民政府

分类: 国内动态

375次浏览


昌黎县人民政府

关于2018年度第二十三批次1号地建设用地项目

征收土地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 46 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 25 条和《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 , 昌黎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。现将经批准的《征收土地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》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:

一、批准情况

1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: 昌黎县2018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1号宗地。

2、征地批准机关及文号: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号冀政转征函(2018)1377号3、批准时间:2018年12月7日

4、批准用途:住宅用地

二、被征收土地情况

1、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:昌黎县昌黎镇渟泗涧村村民委员会

2、征收土地位置 :昌黎县昌黎镇渟泗涧村

3、征收土地地类、面积:集体土地总面积1.3412公顷(其中园地1.2848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564公顷)。

三、征地补偿及安置情况

1、征地费用: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2008]132号)和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2015]28号),拟征收土地位于昌黎县第Ⅰ区片,区片价为240.0000万元/公顷(16.0000万元/亩),征地费用总额为321.8880万元。

地上附着物及地上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《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》(秦政办发(2016)51号)确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。

2、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:征地补偿费用全额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,土地补偿费按照规定要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留足后,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发放给被征地农户;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发放给其所有权人。

3、安置途径:货币安置

4、法律救济途径: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,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
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,抢建、抢栽、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。

昌黎县人民政府

2018年12月25日

本文转载自昌黎县人民政府,如有侵权请联系0335-8556866进行删除,谢谢!

责任编辑: qhdadmin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